北大法律评论(集刊)杂志

北大法律评论(集刊)杂志AMI核心C集刊(23-2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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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北京大学法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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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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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半年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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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大法律评论(集刊)杂志简介

高频栏目:

论文-100%-期平均发文量8篇
编后小记-75.0%-期平均发文量1篇

中频栏目:

评论-50.0%-期平均发文量3篇
译文-50.0%-期平均发文量1篇

低频栏目:

专题:平台、数据与算法-25.0%-期平均发文量3篇
2021年02期其他-25.0%-期平均发文量1篇
专题:纪念《送法下乡》初版二十周年-25.0%-期平均发文量4篇
2021年01期其他-25.0%-期平均发文量1篇
本期特稿-25.0%-期平均发文量1篇
评论:法教义学的四种想象-25.0%-期平均发文量4篇
名家论道-25.0%-期平均发文量1篇
2020年02期其他-25.0%-期平均发文量2篇
专题:时空维度中的法学(律)-25.0%-期平均发文量4篇
2019年01期其他-25.0%-期平均发文量2篇

---C9高校-28.8%
211高校-18.2%
985高校-16.7%
普本-16.7%
外国高校-15.2%
研究院所-1.5%
其他大学-1.5%
双一流-1.5%---/有基金-55.0%
/副高/有基金-2.5%
/正高/无基金-12.5%
/正高/有基金-2.5%
博士/无基金-2.5%
博士/副高/无基金-2.5%
博士/副高/有基金-5.0%
博士/正高/有基金-2.5%
博士/中级/无基金-5.0%
博士/中级/有基金-10.0%--http://pkulawrev.law.pku.edu.cn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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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有基金 55.0%/副高/有基金 2.5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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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大法律评论(集刊)征稿须知及文章特色

1、该刊为集刊无CN刊号。

2、投稿方式:在线投稿。

3、刊内网址:http://pkulawrev.law.pku.edu.cn/

(202002期)

4、出刊日期:半年刊,一年出版两辑。

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

《北大法律评论》征稿启事

【官网信息】

2022/09/20 本站编辑发布

1、《北大法律评论》创刊于1998年,是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独立组织和编辑的法学学术刊物。《评论》坚持学术自主、自尊和自律的原则,秉承兼容并蓄、思想自由的北大传统人文精神。现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(CSSCI)来源辑刊。

2、《北大法律评论》对来稿不作字数上的限制,不考虑稿件作者的身份和以往学术经历,只有学术水准和学术规范的要求。关于引证规范,请具体参见所附之引证体例。《评论》提倡文章独立署名,对于多人合署的来稿,除非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确系实质性合作,否则不予接受。

3、《北大法律评论》实行两轮审稿和双向匿名复审制度。凡是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文章,无论录用与否,编辑委员会均会提出较为具体的书面审查意见(包括修改建议)。在作者进行修改、达到初审通过要求后,编辑委员会再隐去所有可能透露作者身份的信息,邀请相关领域的学者进行匿名复审。匿名复审人提出复审意见后,由编辑委员会反馈给作者,但不会透露复审人的个人信息。作者可以提出回应意见,交由编辑委员会再审。对于重要的或有争议的稿件,编辑委员会安排相关领域的多名编辑,会同编辑部之外的专门研究人员协商讨论后,最终决定是否录用。但只以学术价值为衡量标准。

4、《北大法律评论》编辑委员会拥有对在《北大法律评论》上已刊作品的版权。作者应保证对其作品具有著作权并不侵犯其他个人或组织的著作权,译者应保证该译本未侵犯原作者或出版者任何可能的权利,并在可能的损害产生时自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编辑委员会或其任何成员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。

5、来稿需同一语言下未事先在任何纸面和电子媒介上发表。稿件请附英文标题,注明作者身份和联系方法。译稿需同时邮寄原文稿,并附作者或出版者的翻译书面(包括e-mail)授权许可。

6、《北大法律评论》欢迎对所刊文章的转载、摘登和翻译,但应尊重原作者依照《著作权法》享有的权利,并在实施转载时注明“转自《北大法律评论》第X卷第X辑(XX出版社XXXX年)”和原作者、译校者署名,同时书面通知《北大法律评论》编辑委员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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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北大法律评论》引征体例

自第22卷起,全面采用《法学引注手册》引注体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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